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建筑地产网 > 建筑博览 > 技术理论 > 施工规范 > 正文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8-8-14 11:53:36  【字体: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下发《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有关条文解释(第1号)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

2005年2月23日下午,省建设厅在福州组织在榕的建筑节能技术咨询专家组成员召开第一次会议,就《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实施1个多月来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就将有关条文适用过程中的问题通知如下:

1、省标《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中“居住建筑”范围包括哪些?

答:“居住建筑”主要包括住宅建筑(约占92%)和集体宿舍、托幼建筑以及使用功能比较简单、安装分体式空调器作为采暖空调设备的公寓式住宅、招待所、旅馆。使用功能复杂、安装有中央空调系统的招待所、旅馆的节能设计,目前应按《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设计标准》GB50189-93执行。

2、带有阁楼或闷顶的斜屋面是否要做节能设计?

答: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阁楼层使用的斜坡屋面和带闷顶的斜坡屋面,不管有否开天窗还是老虎窗,其斜坡屋面一律做节能设计使屋顶的传热系数K≤1.0w/m2.K。

3、做节能方案设计时,优先考虑外墙方案还是外窗方案?哪个综合性价比高?

答:从综合性价比和施工角度考虑,优先选择“外窗+东西外墙”的节能方案,若选用“外窗+东西外墙”的节能方案后还达不到节能要求时,再增加“南北外墙”节能方案进行弥补。

4、框架结构的柱和梁的热工计算如何考虑?

答:考虑框架结构的柱和梁占墙体的面积比很小,因此热工计算时可以忽略不计,仍按整栋建筑外墙面进行热工计算。

以上解释同时在福建建设信息网上公布。《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来电来函反映,我们将不定期组织咨询专家组讨论形成意见后,予以答复。

责任编辑:叶梦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最新图文
    发表评论
    姓名: *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热门文章
    最新商机
    焦点图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