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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王府规制严格要求 清代的铁帽子的王府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8-7-21 17:36:21  【字体:
公元1644年,清顺治皇帝在北京紫禁城武英殿登基,定都北京。其中只有和硕亲王和多罗郡王的府邸可以称其为王府,贝勒以下只能称为府。北京城内建有四十多座王府,外城没有王府。


 

穆亲王府


    清王朝在北京建都,沿用了明朝的紫禁城,并开始了诸王的分封和王府的修建,清朝与明朝不同,明朝对诸王是分封在全国各地,采取“封而不建”的办法,即“分封而不赠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明朝的王不掌握当地的军政权利,在北京城内也没有王府。但到了清朝,连分封诸王于各地的形式也取消了。各位王只有接受爵位,而无“国”可就。王府就建在北京城内,王府产权属于朝廷,王爷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和继承权。清朝的王爷大多是皇子,诸皇子在未成年之前都在住在紫禁城内,待长大成年后才可移居王府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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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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