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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楼房 住宅不宜东高西低或东南高西北低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8-8-19 16:15:15  【字体:
在住宅周围环境的各种事物中,远山近水,路桥楼房,花草树木等很容易引起大家的关注,而建筑的基础部分——地基和土质,往往被人们忽视。事实上,宅基的状况和土质的好坏,对居住者影响极大。所以大家在选楼时,一定要对宅基和土质加以考察。

 对住宅用地的高低状况,古人早已形成原则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大凡住宅用地以平坦为宜,古代称之为梁土。

  ▲前高后低之地不宜居住。

  ▲北高南低之地谓之晋土,居于此地者甚佳。

  ▲南高北低之地谓之楚土,不宜居住。

  ▲西高东低之地谓之鲁土,居于此地者人才辈出。

  ▲东高西低之地谓之齐土,不宜居住。

  ▲四方高而中央低之地谓之卫土,不宜居住。

  ▲东南高而西北低之地“阴阳颠倒”,不宜居住。

 古人形成这样的观点,大概和中国的地理状况有关。中国地势的基本特点是西北高东南低,自西向东逐级下降,呈现三个明显的倾斜阶梯,所以古人云:“天不足西北,地不满东南”。住宅用地北高南低或西高东低,冬季可免受寒风吹袭,平时可接纳更多的阳光,如左右再有楼宇或山丘围护,环境则更理想。如果住宅用地南高北低、东高西低或东南高西北低,其气候环境就差很多,古人认为这种地方不宜居住。

 同样,四周高而中间低之地,地形封闭,通风不畅,视野不阔,排水系统受影响,不利于污染气体的扩散,容易受洪涝侵袭,这种地基自然也不好。

 住宅用地的土质最易被现代人忽视,古人则把它列为住宅选址必须考察的项目之一。

 堪舆学中常用“辨土法”和“称土法”来判断宅基土质的好坏。根据“辨土法”,古人认为,土色黄明润泽而紧密者,为最有生气之地,居住者富贵长寿;土色黄黑且有光泽,或呈青色及紫色又有光泽之地,亦可招来福气。土质不紧密且自然崩落者;土质如火灰且经常尘土飞扬者;草木不生之地;小石块多而土极少之地均不宜建住宅。

 所谓“称土法”,就是“入土实一斗,称之,六七斤为凶,八九斤吉,十斤以上大吉。”现代建筑学者认为,古人的“称土法”实际上是考察地基的承载力,所谓“斗土六七斤的凶土”,大概是指土质松散的有机土,这种土质不能作为建筑的地基。“斗土八九斤的吉土”相当于砂土或黏土,“斗土十斤以上的大吉土”,相当于密实的碎石土,这类土质承载能力大,很适宜做建筑地基。看来古人的“称土法”还是颇有科学道理的,其“吉凶”的含义其实是指土质承载力的大小和透气渗水性的好坏,并非迷信。

 文献记载,春秋时伍子胥通过“相土尝水”,选址并规划营建了吴国都城阖闾大城,即现在的苏州城。晋代郭璞通过称土,选址营建了温州城。苏州城建城至今已有2500多年,城址不变,原古城的阊阖门、胥门、盘门等名称一直沿用至今,明清士大夫又营建了众多环境优美的私家园林,是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温州城自建城后逐渐成为浙东重镇,现在更成为经济十分繁荣的城市。可见伍子胥和郭璞的选址水平是很高的,其“相土”和“称土”的办法是行之有效的。

 有两种地读者要留意,第一是有过火灾的废墟,第二是曾经是垃圾填埋场的地方。火烧过的地方,古人认为已失去土地原来的“生气”,已成“死地”;垃圾填埋场不仅易生恶臭,也成为虫类产生的温床。这两种地必须挖掘足够的深度,换上新土,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成为住宅用地。

责任编辑: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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